昨日从镇江工商局获悉,镇江市草莓协会已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注册申请,“句容草莓”向我市首件集体商标发起冲击。
据介绍,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是指某一组织内成员共同使用的商标,而不是某个单一企业的商标,其具有“共有”和“共用”的特点,属我国为数极少的允许冠以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区划名称的商标。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集体商标有利于扩大某一特色产品的影响,对于提高商品或服务的知名度、竞争力影响深远。
镇江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认为,以句容草莓的特色及其在全国的名气,“句容草莓”有望成为我市首件集体商标。据了解,草莓生产在句容已形成了科研、品种选育、种苗繁殖、生产加工及出口创汇的链式产业,在国内外都有着较高的知名度,成为句容乃至我市农业的一个品牌。
工商部门认为,由于有关单位的商标意识相对淡薄,在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上,我市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件,而浙江却拥有“西湖龙井”、“绍兴黄酒”等达18件之多,苏州也拥有“洞庭山碧螺春”等。其实,按条件,镇江香醋、镇江肴肉等特色产品也非常有希望成功注册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