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书分类方法有何特点
道教典籍通常依照“三洞四辅十二类”的方法分类。就是将道书划分为“三洞四辅”七大部类;其中“三洞”各部又细分为12小类,共36部。因此道教典籍常被称作“三洞真经”、“七部经书”或“三十六部经”等名称。“三洞四辅十二类的名目如下:
三洞:洞真部,洞玄部、洞神部
四辅:太玄部、太平部、太清部、正一部
十二类:本文类、神符类、玉诀类、灵图类、谱录类、戒律类、威仪类、方法类、众术类、记传类、赞颂类、章表类。
上列分类体例,是在南北朝时期道士们编撰道书目录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反映了当时道书制作及传播的状况。“三洞四辅“所收入的经书,就是在汉魏六朝时期相继问世的七部重要道经及相关道已据唐初道士孟安所撰《道教义枢》的解释;三洞经典是道教的主经,洞真部为《上清经》,乃玉清境洞真教主天宝君所出;洞玄部为《灵宝经》,是太清境洞玄教主灵宝君所出;洞神部为《三皇经》,是太清境洞神教主神宝君所出。三洞之外又有四部辅助经典,“《大清经》辅洞神部,金丹以下仙业;《太平经》辅洞玄部,甲乙十部以下真业;《太玄经》;术洞真部,五千文以下圣业;《正一法文》宗道德,崇三洞,遍陈三乘”。(《道教义枢》卷二)这里所说的金丹以下仙业‘。是指葛玄所传《太清金液神丹经》等炼丹、服食类经书;“甲乙十部”即于吉所传《太平经》;“五千文以下圣业”,是指《老子道德经》及注解《道德经》之书;“正一法文”则指汉魏六朝天师道的经戒法之书。由此可见,三洞四辅分类法的出现,与道教的宗教神学及修持理论有密切关系。
三洞四辅不仅是一种道书分类方法,而且有区分道经品级高低和排列道士阶级次序的含义。按道教的规定,修持不同经戒法的道士有不同的称号。如主修正一《经法》者称正一弟子或正一法师;主修《太玄经法》者高玄弟子或高玄法师;主修《灵宝经法》者称灵宝弟子、灵宝法师;修持《上清经法》者可称洞真弟子或洞真法师,等等。道教徒还认为:由于各家经法的传授修行方式侧重不同,并且各种经典有品级高低之分,因此道士修持不同经法而得道的位业也有区别。例如修持洞神或太清经法仅能成“仙”,《修灵宝经法》者可成“真”,修《上清法》者则可成》“圣”,等等。道教科仪规定,学道者入道后传经修道须由低而高依次修行,不得逾越。据考证,南北朝至隋唐道士“参授经法”的次序,大抵先受正一《法》,其次为《洞渊》或《太玄经法》,再次为《洞神》、《升玄》、《洞玄部经》,最高者为《洞真上清经》。这一次序大致与“三洞四辅”的分类及次序相应。
总而言之,三洞四辅十二类体系,与道教的教义及修持理论的密切关系。这一经教体系是由陆修静首创,并由南北朝其他道士补充而形成的。它在道教史学上影响深远,隋唐以后历代整理道书,修编《道藏》,均沿用这一分类体例。但是,由于三洞四辅分类法所反映的只是汉魏六朝道书制作传播的状况,道教对其各部类经书关系的解释颇为神秘和牵强,因此缺乏科学性和适用性。随唐以后,这一体例因新道派及大批新道书的出现,早已不适用了,只不过因习惯而沿用至今。